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深化认识抓整改
局党组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政治分量、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务实的作风全力抓整改落实。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包钢书记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022年6月23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率先垂范,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筑牢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
为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研究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大数据管理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直接领导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牵好头、把好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主动认领整改问题,担任整改责任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研究 整改措施,跟进整改进度,推进任务落实。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辨析问题、落实责任, 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各责任科室自觉认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举措抓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压实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坚持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针对本轮巡察反馈的9个问题, 细化了具体问题18个,制定了《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拉出清单, 确定了58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问题挂账制、整改销号制 ,确保问题条条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同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整改方案》以及《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方案》,确保靶向施治、精准发力,切实完成各项专项整改。
(四)健全制度机制,常态长效抓整改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将巡察整改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10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加强工作调度、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双周报”制度,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动态调整整改台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根据完成时限,打表推进、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度研究,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对整改推进情况,及时调度、加强督办。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抓整改”与“促发展”统筹起来,在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上拿出硬招实招,制定完善有关的制度机制8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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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完成整改任务、措施及进展情况
三个月的集中攻坚, 局党组坚持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统筹力量集中攻坚,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落实,截止集中整改期结束,细化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需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3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条。已完成整改任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指示精神不深入。
(1)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等重要指示。大数据管理局作为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专职部门,未传达学习上述指示精神,亦未结合职能责任和我市实际组织深入调研。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战略等重要论述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5月19日,组织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讨论,要求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全面贯彻落实。6月15日,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全局干部作数字经济专题讲座,与会干部围绕大数据、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紧跟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大数据的规划和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大数据管理方面的学习培训。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修订完善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调研工作制度》,明确了加强对大数据相关企业调研的具体要求。4月至6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对内蒙古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讯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中关村智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信元网安公司等三十余家大数据企业,分别就我市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推进驻呼高校与大数据产业合作、企业人才需求等方面开展调研,并进行座谈,深入了解了企业发展情况,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难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形成了4篇调研工作报告。
(2)三年来,大数据管理局对全市大数据产业数量、类型底数不清,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基础数据不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了基础数据指标调度,积极协调市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统计《数字呼和浩特“十四五”专项规划》主要指标进展情况,16项指标已全部完成调度,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数字呼和浩特建设主要指标情况的报告》,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二是完成了数据测算。与市统计局对接,围绕《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进行了研讨,研究确定了统计数据测算方法,进行了数据测算,2021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21%。
(3)“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在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还未制发制度化、规范化遵循文件。大数据领域的建设项目存在推进难、时效差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制完成了《呼和浩特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从项目规划、审批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对项目建设进行规范,《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为全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提供制度化、规范化遵循,有效提升智慧项目建设效率。 二是认真落实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对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等新建智慧项目方案第一时间开展前置审核把关工作,对方案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有效解决了项目推进难、时效差等问题。 三是推进信息系统及时上线运行。围绕重塑疫情防控智慧化支撑体系确定的基层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疫情防控指挥系统、“青城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四个建设项目,持续推行日工作调度制度,截至目前,共报送115期《重塑智慧化疫情防控体系工作专报》。四个建设项目上线任务均已完成,“青城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基层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疫情防控指挥系统持续优化,在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推进大数据管理工作有短板。2019年以来,大数据管理局在“双云双网”建设、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成效不明显。
(4)政务网络资源有浪费。大数据管理局未根据网络数字管理职能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网络资源管理办法,资源浪费现象较多。目前,市政务云中心承载的61家委办局、406个业务系统中,有20个单位22个闲置“冷系统”,造成173.89万元服务管理费用浪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确定闲置“冷系统”,已要求第三方审计公司完成了对2020-2021年度云服务费的审核工作,科学确定了可能涉及的闲置“冷系统”,计算了相关服务管理费用。 二是2021年底对“冷系统”涉及的云服务费予以审减。 三是形成政务云年度费用结算报告,起草的市政务云(云、网)2020-2021年度费用结算情况报告,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同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暂行办法》,两项办法均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务云、网管理机制。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5)2019年以来,局党组未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也没有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2021年11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通过网络“青城机关大讲堂”举办了意识形态专题讲座,大数据管理局未按要求组织集中学习。2019年局党组第33次会议议题中,虽列有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事项,但未做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2年我局党建工作要点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了具体措施。二 是制定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组织了3次集体学习,开展了知识测试。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召开了4次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准政治方向,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将其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四是强化理论武装。修订完善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制度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民族和宗教工作学习教育,每名党员撰写了学习体会文章,党组书记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讲授了党课。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在局机关和包联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理想信念等宣传教育。 五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六是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警示提醒制度》《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选人用人把关制度》《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线索发现制度》《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问题查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工作配套措施。
(二)整治不正之风、服务企业有差距
4.服务企业意识不强。
(6)2019年以来,一些企业多次提出:希望在产业扶持政策、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引进人才合作等方面得到大数据管理局的帮助指导。大数据管理局未根据企业诉求制定出台具体的帮扶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服务企业需求,为校企搭建了人才交流平台。发挥“呼和浩特市大数据产业联盟”作用,组织联盟企业与内蒙古大学开展校企就业招聘合作,了解企业情况及用人需求,5月9日组织开展了“丁香扎根 汇聚大数据人才”2022年春季线上招聘活动,共134家用人单位提供了5680个岗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呼就业,满足企业用人需求搭建了良好平台。 二是推进了政校企深度合作。在5月18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数字经济发展峰会上,与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大数据中心、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等院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了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推进政校企深度合作,提升数据资源的应用和分析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三是推进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就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及时解答企业诉求及解决措施进行了研究,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政策咨询邮箱;针对江苏某企业提出参与我市智慧停车建设诉求及时作出了回应答复。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认真梳理汇总有关大数据企业的惠企政策,编制成册印发大数据企业,使其全面了解我市相关扶持政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7)对政务网站优化指导跟进慢,2021年6月,自治区网信办对我市IPV6已改造的市政府办、市卫健委等44家政务网站进行测试,21家不达标,达标率仅52.3%。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了44家政务网站整改负责人联系表,逐一电话通知各相关单位加快协调网站运维方进行整改。 二是将工信部《政府网站IPv6改造核验指标》推送给各涉改单位,为改造工作提供参考。 三是组织各涉改单位开展了自测,对自测未达标单位继续指导进行整改。 四是针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内蒙古分中心政务网站重新进行IPV6支撑能力测试后仍有部分网站未达标的情况,于2021年12月6日与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9家测试未达标政务网站IPV6协议支持改造工作的通知》,进行再次督办,要求网站IPV6检测未达标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完成。 五是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在中国信通院IPV6检测平台对政务网站IPV6支撑能力逐一进行了测试,截至目前43家政务网站已测试达标,1家单位的政务网站已下架停止访问。
5.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
(8)执行制度不到位。《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督促检查(暂行)规定》要求:对本级工作运转情况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督办。从2019年6月起至2021年8月,大数据管理局未开展此项工作,仅在2021年11月5日听取了1次业务工作督查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督查督办工作。2022年1月起,每月在局党组会议上,对督查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包括市领导指示批示事项、重大决策事项、明确要求贯彻落实或回复的事项、局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等,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了制度规定。对《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督促检查(暂行)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对督促检查工作内容、职责、办理程序要求、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同时加强了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形成督查长效机制。
(9)存在混编混岗问题。局属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市信息中心的19名工作人员,只有3名在编在岗,其他16人未执行《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分配到局机关各科室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党组会,按照“三定”方案,科学合理设置了局属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市信息中心内设机构,研究确定了其部室设置为综合部、智慧项目部、数据资源部、网络运维部4个部室,明确了各部负责人和成员。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信息中心部室设立及人员工作安排》,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定员,信息中心全部19名工作人员已重新明确岗位和职责分工,实现了人人有岗有责。
(1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2019年至今,大数据管理局未对干部职工的出国(境)证照进行登记备案,对干部职工持有证照情况底数不清。经核查发现,有8人10本护照(含通行证)未集中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了出国(境)证照备案管理。落实了8人10本未集中管理的护照(含通行证)具体名单,逐一完成了集中登记备案和管理,同时对接了市委组织部和市出入境管理局,严格开展我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备案工作,于2022年6月14日与市出入境管理局对接备案手续,将持续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备案工作。 二是加强了纪律教育。5月31日,由人事工作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对未按要求将个人护照(含通行证)移交组织集中管理的8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做出书面检查。8人均将个人出国(境)证照上交组织集中管理,并上交书面检查。 三是建立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对管理责任、管理流程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欠缺
6.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差距。
(11)2019年机关党支部成立以来,未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7月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5名支委成员中,有3人的批评意见是“希望继续做好规划工作”“工作有松懈”等内容,“红脸出汗”效果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党日活动。制定了2022年主题党日计划,明确了活动内容和时间,以及每年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2次的要求。2022年5月组织开展了“首府是我家 创建靠大家”“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两次主题党日活动,1-7月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按计划完成了每月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精心策划了专题党课。5月27日党组书记、局长向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重新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对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强化了开展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讨论,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下了良好基础。重新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进行了谈心谈话,征求了意见建议。6月16日,重新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2021年7月召开组织生活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党员干部直面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批评自我批评直面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7.干部选任工作不到位。
(12)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存在后补延伸考察、后补文书材料和公示时间不足等问题。2019年5月2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用调整工作,7月2日才补充进行了延伸考察;2021年10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了干部任免事宜,各考察组汇报了考察情况,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出了“我这边各自都没有线索,可以提任”的意见,但干部考察材料和《关于对调整任用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的函》落款日期均为“2021年10月20日”。2019年5月、2019年12月和2021年10月,局党组调整和晋级的3批干部,公示时间均不足5个工作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问题进行了严肃通报。2022年4月22日党组会上通报了2021年任免事宜中涉及的整改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对相关涉改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撰写整改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 二是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肃批评,该同志已做出书面检查。 三是调整了相关人员职务。相关责任人已不再负责人事工作,不再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改为科级非领导职务。 四是研究部署了职称评审工作。6月25日召开会议,针对近期开展的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研究部署,局党组成员(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人事干部以及相关涉及人员参加了会议。 五是着力提升了人事干部业务能力。组织人事干部加强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选派1名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通过实践着力提升业务能力。
8.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13)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近年来,大数据管理局未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未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了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2022年1-7月共组织开展廉政内容学习和警示教育8次,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切实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2022年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领导班子、各科室(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根据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人员、岗位变化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今后将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对防控措施进行完善,健全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14)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没有主动推动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大数据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廉政风险岗位缺少防控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与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加强了沟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督促局党组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督促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和抓好整改方案落实。 二是纪检组长8次参加派驻单位研究“三重一大”和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党风廉政、巡察整改等内容的党组会议,加强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的监督。 三是督促大数据管理局按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是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与科级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强调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是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9.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5)2020年市“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指出市大数据管理局未制定“促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目前,大数据管理局结合我市新发展要求,拟制了“大数据、云计算为特色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新政策”,但未正式印发出台,此项工作未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特色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了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二是加强了全市扶持政策宣传落地。为了让大数据企业有针对性的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积极与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以及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进行对接,收集梳理已出台的扶持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并编制成册,让大数据企业全面了解我市扶持政策。 三是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政府出台的大数据工作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
三、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
1.推进大数据管理工作有短板。
(1)政务云、政务外网建设项目进展慢。2019年大数据管理局承担市发改委与中国电信签定《呼和浩特市政务云中心机房环境和政务网络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在2020年《合同》终止后未根据新情况、新变化、新的数据增量、新的技术升级改造需求,及时推动完成“中心机房租赁”采购服务招标工作。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对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管理职责进行内部调整。将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管理职责统一调整至电子政务与数据安全管理科,充分发挥科室专业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工作整体性和统筹性。 二是完成新一期政务云项目招标工作。对2020年政务云中心机房环境(IDC租用)项目招标工作未成功原因进行了分析,根据新情况、新变化、新的数据增量和技术升级需求完成了新一期政务云项目招标工作,并与中标方协商草拟了合同,已通过监理公司审核,及双方法务审查,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签订合同。该项整改工作计划于2022年底完成。
(二)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欠缺
2.干部选任工作不到位。
(2)专业人才短缺。大数据管理局在编人员中,具备数字网络、计算机等专业能力的干部仅4人,占比11.4%,与当前我市建设数字化、信息化首府的定位不相匹配。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升 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开展以网络安全系列培训两期、党组书记讲法治课等学习培训活动,围绕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以及与我局职责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安全法》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不断提升现有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是推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夯实 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将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职称设置为信息类和计算机类,向具备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能力的人才倾斜,岗位设置备案表已经市人社局审批通过。 三是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不断增强工作效能。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计划招聘1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于8月3日发布了招聘公告,8月20日进行笔试,9月8日完成面试工作,9月16日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续将迅速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考察、录用工作。该项整改工作计划于2022年9月底完成。
(3)局属事业单位班子不健全。市编办核定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信息中心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目前仅指定1名临时负责人,没有搭建班子。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及信息中心现有人员情况,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信息中心2022年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实施选拔任用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调整动议有关情况的请示》,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于9月17日,完成了信息中心岗位竞聘面试和综合考评工作,后续工作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该项 整改工作计划于2022年9月底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大数据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大数据管理局职能职责,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大数据、云计算等特色产业集群,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大数据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有效完成。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 的重要论述所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对需延期完成的三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按照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措施,保持力度不减,深入推进, 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各项党内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工作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好选人用人工作;采取培训、培养等多种方式,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高工作效能。清醒认识推进我市大数据发展过程中的工作短板和差距,进一步梳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持续细化标准、完善制度,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推进大数据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〡来源:机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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